关于开展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6-09-18浏览:98
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一级学科教指委:

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,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,经研究决定,学校拟在原有导师队伍基础上增补、遴选若干名硕士生导师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增补原则

1.从学科建设的全局出发,择优聘任、宁缺勿滥,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优化以及团队建设、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
2.通过增补使学位点建设、导师队伍建设、研究生招生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目标相适应。

3.坚持标准,严格要求,保证质量,公正合理。

4.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增补分类进行。

二、增补基本条件

根据《安徽财经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》(见附件1)和《安徽财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》(见附件2)要求执行。有关申报表格请从附件3下载。

三、增补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达到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师,均可提出申请。申请人须填写《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》,报所在学位点导师组和培养单位。申请增补的老师请务必在申请表中“拟申请指导研究生学位类别”栏中选择相应的类别,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可以同时选择。

2.单位审核。导师组签署推荐意见,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,并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。

3.一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。根据本学科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审议,并签署意见。

4.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和评定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支撑材料:

1.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一式2份。

2.学历和学位证书。

3.科研课题合同书。以横向课题作为申报条件之一的,须提供财务处出具的科研经费证明。

4.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、出版的专著。

5.获奖证书。

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验后退回本人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。申请表与复印件共同装订成册。

各单位请与2016年12月20日前,将上述材料连同汇总表(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开)的电子版、纸质版(加盖单位公章)一并报研究生处学科学位科。

联系老师:盛剑锋 牛雪红  

联系电话:3169052

邮箱:acxkxw@126.com



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 

2016年9月14日    

附件:

附件1 安徽财经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.doc

附件2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.doc

附件3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.doc

附件4 汇总表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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